1.1 行业背景
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不断进步,移动设备智能化、平价化,互联网用户层大范围下沉。据CNNIC最新数据,受疫情影响,2020年3月,中国互联网用户人均每周上网时长达到30.8小时,移动互联网用户总数达8.97亿。
互联网经济繁荣,加快经济发展效率的同时,也丰富了用户的物质和精神生活。反过来,互联网企业获取用户后,通过提供增值服务或植入广告的方式来盈利生存,并在商业竞争中互相博弈,持续优化自己的产品、服务质量,向用户传递更多的价值。
提供增值服务和广告变现是两条核心的商业化途径。前者指通过提供商品或服务进行盈利的方式,如用户充值、打赏、购买权益等,后者指通过植入广告、售卖流量直接或间接赚取广告主钱的手段,根据投放时长、曝光量、点击量等数据指标结算。
对于互联网产品(即传播信息的互联网媒介的集合,以下简称“媒体”)来说,提供增值服务不影响产品的核心功能和用户体验,反而能在优质内容和服务的带动下,持续吸引流量,提升盈利能力。
广告变现有着更低的门槛和更灵活的控制手段,适用于所有有一定流量基础的互联网产品。
1.2 广告变现简史
1994年,美国著名的Hotwired杂志推出了网页版,吸引了AT&T等14个客户在其主页上发布广告。中国的第一个商业性的互联网广告则出现在1997年3月,Intel和IBM在网站ChinaByte上投放了广告,这也是国内互联网行业,媒体广告变现的开端。
纵观近26年,媒体广告变现的载体,不断随着用户注意力转移随之转变,起于PC端,兴于移动端。
媒体广告变现模式,也在随着广告主需求、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和变化。
主要的趋势体现在广告主对效果的要求越来越严格,要求的结算方式越来越定制化,媒体的售卖方式越来越高效,流量环境越来越透明,背后的推动力则是消费观念、营销理念、广告技术、大数据等要素的不断调整和进步。
其中,较为代表性的是传统排期广告到程序化广告的转变。
在排期广告的交易模式中,媒体和广告主达成广告交易,需要以邮件下单的方式约定合作,广告一般的形式是开屏或是某个固定的横幅位置,通过技术人员手动操作广告上线素材,一般按投放时长进行结算。
而在程序化广告的交易模式中,媒体利用技术手段进行广告交易和管理,实现自动化售卖跨APP、跨终端的流量,并对流量分级定价。广告主也可程序化采购媒体资源,并利用算法和技术自动实现精准的目标受众定向,只把广告投放给对的人。
相较于排期广告,程序化广告能满足媒体售卖剩余流量、提高流量价值的需求,最终提升广告收入;能满足广告主定投目标用户的需求,并通过各种投放组合,给营销带来更多可能性;更能满足双方提升广告交易效率、广告精细化管理的诉求,并以技术、数据能力,实现产业升级。
一般称2012年为“中国广告程序化购买元年”,程序化广告发展到这一年,国内流量规模及质量、技术基础设施等日渐成熟,生态参与者对程序化广告的认识基本成熟,整个程序化广告生态成型。
那对于媒体来说,通过程序化广告变现不外乎有两个方向:
搭建自有广告平台
媒体搭建自己的广告投放平台,凭借自身力量拓展广告主(直客)、代理商,以程序化的方式售卖广告资源。
媒体通过自建平台有着绝对自主管理权,能够更好地掌控用户体验、品牌价值、收益效率,但同时也面临着技术研发成本高、周期长、人力投入大等问题。
接入第三方广告平台
即媒体通过标准的技术对接流程(API或SDK)对接各大广告网盟(如穿山甲、优量汇等SSP平台)或其他第三方DSP,借助外部力量售卖其广告资源。
由第三方平台来协助变现,似乎更加“省心”、“便捷”,但也可能会面临流量价值不清晰、广告内容难把控、收益不稳定等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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